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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1年 - 111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民法#107510 | 科目: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民法#107510

年份:111年

科目:民法

14 甲、乙、丙、丁共同繼承 A 地,尚未辦畢繼承登記,甲、乙、丙、丁 與戊訂立買賣契約,將 A 地賣給戊。買賣契約之效力為何?
(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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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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