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甲為 A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於股東會中,甲提出「董事會應於會後立即召開股東臨時會討論企業 併購案」之臨時動議,並獲股東會決議通過。請問依據公司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董事會應遵守該臨時動議之決議
(B)該臨時動議之決議對董事會不生拘束效力
(C)該臨時動議違反股東會召集程序之規定,故該決議得撤銷
(D)該臨時動議違反股東會召集程序之規定,故該決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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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 B(152), C(79), D(61), E(0) #138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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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3317
依公司法202、171條原則上董事會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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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為 A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於股東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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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股東會屬董事會之權限,股東會並無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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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董事會不被該臨時動議之決議所拘束:召集股東會屬董事會權責,股東會決議僅有建議權(參公司法第202、217條)
(B)該臨時動議之決議對董事會不生拘束效力(同上)
(C)(D)該臨時動議違反股東會召集程序之規定,故該決議有效但無拘束力得撤銷(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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