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關於行政機關裁量權之行使,下列情形何者有裁量瑕疵?
(A)對於非典型之具體個案,不適用裁罰基準表規定,於法定額度內裁處罰 鍰
(B)對於發生流血暴動之違法集會遊行,命參與集會遊行者解散
(C)對於違規事件,以行為人為好人好事代表為由,裁處低於法定最低額度 之罰鍰金額
(D)對於違規停放且未妨礙交通之車輛,要求車內之駕駛人自行移置車輛而 未強制拖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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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4), C(43), D(3), E(0) #386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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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8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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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6844
  • (A) 對於非典型之具體個案,不適用裁罰基準表規定,於法定額度內裁處罰鍰
    此為合法之裁量。裁罰基準表係為統一裁量標準而設,遇有個案情節特殊(非典型),行政機關本得依個案情況,於法定額度內自行決定罰鍰金額,無須機械式適用基準表,不構成裁量瑕疵。

  • (B) 對於發生流血暴動之違法集會遊行,命參與集會遊行者解散
    此為合法之裁量。依《集會遊行法》第25條,集會遊行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生命、身體或財產情事者,主管機關得命令解散。發生流血暴動已屬危害生命身體,命解散係為維護公共安全與秩序,符合比例原則,不構成裁量瑕疵。

  • (C) 對於違規事件,以行為人為好人好事代表為由,裁處低於法定最低額度之罰鍰金額
    此為裁量瑕疵(裁量濫用)。行政機關裁處罰鍰應依法律授權之目的(制裁違規行為、維持行政秩序),不得以與違規行為無關之因素(如行為人平日表現良好)作為減輕處罰之理由。且裁處金額低於法定最低額度,已屬「裁量逾越」,亦違反平等原則。此選項構成裁量瑕疵。

  • (D) 對於違規停放且未妨礙交通之車輛,要求車內之駕駛人自行移置車輛而未強制拖吊
    此為合法之裁量。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違規停車得予拖吊,惟若駕駛人在場且能立即移置,要求其自行移置係較輕微之干預手段,符合比例原則,不構成裁量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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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8001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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