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下列何者為綜合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額?①災害損失 ②財產交易損失 ③房屋租金支出 ④購屋借款利息
(A)僅②
(B)僅②③④
(C)僅①③④
(D)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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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 B(79), C(491), D(106), E(0) #2851946
統計: A(42), B(79), C(491), D(106), E(0) #2851946
詳解 (共 5 筆)
#5551496
- 薪資所得 特別扣除額
- 儲蓄投資 特別扣除額
- 幼兒學前 特別扣除額
- 身心障礙 特別扣除額
- 長期照顧 特別扣除額
- 財產交易損失 特別扣除額
- 教育學費 特別扣除額
薪資所得與身心障礙額度為 20 萬,長照與幼兒學前額度為 12 萬,儲蓄投資全戶上限為 27 萬,教育學費每人上限為 2.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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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5742
《所得稅法》第17 條修正草案已在2023 年12 月19 日通過,未來房屋租金支出將從現行列舉扣除改為「 特別扣除額」,且扣除額度將從12 萬提高至18 萬,在2025 年報稅季才會開始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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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3125
(114年度)
標準扣除額:
單身:13.1萬
有配偶者:26.2萬
列舉扣除額:
1.保險費:每人24000元(健保可全額)。
2.醫藥生育費:無限制,但有受保險之部分不計入。
3.捐贈:普通捐贈: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之捐贈,扣除額以「綜合所得總額 20%」為限。
政府捐贈:對政府、國防、勞軍之捐獻,扣除額無上限。
4.購屋借款利息:30萬(限自用住宅,且要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才能計入)。
5.災害損失:無限制。
6.其他:政治獻金、競選經費。
特別扣除額:
1.薪資所得特別扣除:21.8萬
2.幼兒學前:第一位:15萬,第二位起每名:22.5萬
3.租金支出:每戶18萬(有排富條款)
4.長期照顧:每人12萬(有排富條款)
5.儲蓄投資:每戶27萬
6.教育學費:每人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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