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依藥師法之規定,藥師經撤銷執業執照後,再申請發給執業執照,下列何者正確?
(A)經撤銷藥師執業執照未滿二年者,不得發給執業執照
(B)經撤銷藥師執業執照未滿五年者,不得發給執業執照
(C)無特別限制,隨時可再申請發給執業執照
(D)經撤銷藥師執業執照未滿一年者,不得發給執業執照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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