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學校教師會設立時應依下列哪一種法規向該主管機關申請報備、立案?
(A) 人民團體法
(B) 教師法
(C) 教育基本法
(D) 集會結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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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67), B(535), C(53), D(206), E(0) #219574
統計: A(3467), B(535), C(53), D(206), E(0) #219574
詳解 (共 7 筆)
#633323
教師會(教師法26條)
1.依"人民團體法"申請立案
2.分"學校"、"地方"、"中央"三級
3.少於"20班",跨區成立教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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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0
依據《教師法》第26條:
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及縣 (市) 為地方教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
學校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區 (鄉、鎮) 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
各級教師組織之設立,應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報備、立案。
地方教師會須有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設立。全國教師會須有半數以上之地方教師會加入,始得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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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182
學校教師會同一學校專任教師30人以上組成依據人民團體法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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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5000
依照現今教師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 六 章 教師組織
1.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及縣(市)為地方教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
2.學校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區 (鄉、鎮)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
3.各級教師組織之設立,應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辦理。
4.地方教師會應有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設立。全國教師會應有半數以上之地方教師會加入,始得成立。
>>>可縮減為<<<
1.教師會分三級:學校教師會、地方教師會和全國教師會
2.班級數<20得跨區合併學校教師會
3.需依照《人民團團體法》規定申請
4.學校教師會過半加入得成立地方教師會;地方教師會過半加入得成立全國教師會。
>>>可縮減為<<<
1.教師會分三級:學校教師會、地方教師會和全國教師會
2.班級數<20得跨區合併學校教師會
3.需依照《人民團團體法》規定申請
4.學校教師會過半加入得成立地方教師會;地方教師會過半加入得成立全國教師會。
資料來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2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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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0091
教師會(教師法26條)
1. 依"人民團體法"申請立案
2. 分"學校"、"地方"、"中央"三級
3. 少於"20班",跨區成立教師會
教師工會
1. 法源依據 "工會法"
2. 分"縣市"、"中央" 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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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98
我瞎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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