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甲因為罹患絕症厭世而自殺,但被家人及時發現而獲救,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甲成立刑法第271條第2項殺人未遂罪
(B)甲不成立犯罪
(C)甲所為是殺人行為,但因自殺而免除刑之執行
(D)甲所為是殺人未遂行為,但因刑法不處罰殺人未遂行為而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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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9), B(6889), C(569), D(68), E(0) #159736

詳解 (共 9 筆)

#583274
我國刑法並無自殺的規定,無法律即無犯罪。
107
0
#1193518
第275條(加工自殺罪)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自殺→無罪
謀為同死→加工自殺罪,得免除其刑。 
53
0
#640782
我想1F的用意是要提醒刑法有加工自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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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72051

刑法

第 275 條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11
1
#1134731

主觀自殺故意,客觀上家人發現而獲救,

無構成要件自無罪刑可言。

8
0
#754309
刑法是罪刑法定原則.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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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198

我不懂1F放275條用意在哪 ,沒提到教唆或幫助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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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450
7樓的大大謝謝精闢的解釋
3
1
#5851084
自殺對於自殺者而言,已經是一種處罰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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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691404
未解鎖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EN 法規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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