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9年 - 109 高等考試_三級_財稅行政:租稅各論#88900 | 科目:租稅各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9年 - 109 高等考試_三級_財稅行政:租稅各論#88900

年份:109年

科目:租稅各論

14. 個人出售105年後取得之房地產,在計算其課稅所得時,稅法允許將計算土地增值稅之土地增值總 數額扣除,原因為何?
(A)避免重複課稅
(B)以稅額扣抵方式給予租稅優惠
(C)防止產生稅負急遽效果(bunching effect)
(D)降低納稅者之遵從成本(compliance cost)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4182573
未解鎖
房地合一稅基,原則上係以房地收入減除成本...
(共 11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