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依據教師法規定教師接受聘任後,除享有權利外,並負有某些義務,下列何者不是教師法所規定之義務?
(A)參加教師組織
(B)輔導或管教學生
(C)維護校譽
(D)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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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292), B(91), C(697), D(91), E(0) #22328

詳解 (共 6 筆)

#31144

參加教師組織不是義務

是權利也是義務的 乃是在職進修跟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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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848
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 二、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三、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教學活動。 四、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 五、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 六、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 七、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 八、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 九、擔任導師。 一○、其他依本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應盡之義務。 前項第四款及第九款之辦法,由各校校務會議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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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4

沒有規定教師ㄧ定要參加教師組織,所以不是義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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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39

我記得參加教師組織是權利也是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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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560
下列何者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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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98
A是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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