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126606
年份:114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稅務法規大意
15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下列何者不適用房地合一所得稅?
(A)交易民國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
(B)交易民國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
(C)交易民國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
(D)交易其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或出資額過半數之國內外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該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之價值百分之五十以上係由中華民國境內之房屋、土地所構成,而交易之股份屬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之股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