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下列何者不是地方制度法規定之地方自治團體?
(A)鄉、鎮
(B)直轄市
(C)縣
(D)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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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7), B(282), C(55), D(4913), E(0) #457532
統計: A(397), B(282), C(55), D(4913), E(0) #457532
詳解 (共 7 筆)
#3008078
一個觀念如下,有錯請指正:
要自治=把一個地方看做是小型國家=行政單位/立法單位都要有(政府V.S民意抗衡)
市 → 市政府/市議會
縣 → 縣政府/縣議會
鄉鎮市 → 鄉鎮市公所/鄉鎮市民代表會
區 → 區公所/沒有區代表,且區長是市長挑選任用的,區長非民意,又無立法單位,就不能自治。(區民無法跟政府抗衡)
山地原住民區比較特別,有民選的區長和區代表,所以可以形成自治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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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770
現在有原住民區是自治團體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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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之一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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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之區由山地鄉改制者,稱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以下簡稱山地原住 民區),為地方自治團體,設區民代表會及區公所,分別為山地原住民區 之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依本法辦理自治事項,並執行上級政府委辦事項。 山地原住民區之自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本法關於鄉(鎮、市)之 規定;其與直轄市之關係,準用本法關於縣與鄉(鎮、市)關係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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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1439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皆為地方自治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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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7829
法規名稱: 地方制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6 月 2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6 月 2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 14 條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為地方自治團體,依本法辦理自治事項,並執行上級政府委辦事項。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為地方自治團體,依本法辦理自治事項,並執行上級政府委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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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001
區為什麼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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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6342
這是在考機關指派、人民直選?
因為區、鄰是由機關指派,非民選
只想到這個解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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