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下列何者為司法院大法官之職權?
(A)審理總統之彈劾案
(B)解散立法院
(C)審理總統當選無效之訴訟
(D)審理總統之罷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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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540), B(216), C(434), D(648), E(0) #796256
統計: A(7540), B(216), C(434), D(648), E(0) #796256
詳解 (共 9 筆)
#1039398
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其職權主要在於審理以下四類案件:
其一、解釋憲法案件。
其二、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其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其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對於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令案件,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對於總統、副總統彈劾及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合議審理之。
其一、解釋憲法案件。
其二、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其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其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對於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令案件,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對於總統、副總統彈劾及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合議審理之。
137
0
#1285169
審理總統當選無效之訴訟 中央政府所在地之高等法院
46
0
#1285170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
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
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40
0
#2719134
4f 國二上 (2016/06/02) 0
提出彈劾=》監察 (監委) 審理彈劾=》司法(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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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錯的,總統之彈劾案是全體立法委員1/2↑提議
15
0
#3717062
4F開創屬於自己的未來有誤 更正如下:
先看法條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立委1/4提議,2/3同意提出,公投有效同意票過半。
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立委1/2提議,2/3決議,申請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即應解職。
9
0
#1365401
提出彈劾=》監察 (監委) 審理彈劾=》司法(大法官)
7
8
#4564946
法規名稱: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5 月 0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 110 條
選舉、罷免訴訟,專屬中央政府所在地之高等法院管轄。(C)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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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3852
補充
憲法法庭:總統彈劾案 政黨違憲審查
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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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7766
下列何者為司法院大法官之職權?
(A) 審理總統之彈劾案✔️
(B) 解散立法院❌
(C) 審理總統當選無效之訴訟❌
(D) 審理總統之罷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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