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官有優先遵守憲法之義務
(B)法官於審判具體個案,認為其所應適用之法律有違反憲法時,得直接拒絕適用該法律
(C)法律是否違憲之審查權,專屬於司法院大法官
(D)司法行政機關所發司法行政上之命令,如涉及審判上之法律見解,僅供法官參考,法官不受其拘束
(A)法官有優先遵守憲法之義務
(B)法官於審判具體個案,認為其所應適用之法律有違反憲法時,得直接拒絕適用該法律
(C)法律是否違憲之審查權,專屬於司法院大法官
(D)司法行政機關所發司法行政上之命令,如涉及審判上之法律見解,僅供法官參考,法官不受其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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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8), B(6597), C(225), D(954), E(0) #381793
統計: A(338), B(6597), C(225), D(954), E(0) #381793
詳解 (共 6 筆)
#574113
不可直接拒絕適用,而是裁定停止審判程序,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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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726
想讓人與下述搞混
法官於審判具體個案,認為其所應適用之命令有違反法律時,得直接拒絕適用該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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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505
鼓勵發問,不鼓勵酸人(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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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968
每個人都是從無到有的!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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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717
B錯在哪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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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5528
憲法規定法官要「依據法律」審判,所以法官有義務要尊重法律,不可以知法而不用
即便法官覺得這條法律很可能違憲也不可以不去用,因爲判斷法律是否違憲是“大法官”的職責,不是說法官說了算
法官不能自己決定要不用這條法律,因為這樣與憲法不合
所以法官如果覺得法律違憲,應該先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釋憲,看大法官怎麼說,大法官如果說合憲就還是得繼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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