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
>
108年 - 108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81323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108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81323 |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108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81323
年份:
108年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
15 依據教師法規定,下列何者不是教師得予以資遣的條件?
(A)因系、所、科、組、課程調整或學校減班、停辦、解散時,現職已無工作又無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
(B)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C)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D)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醫院證明身體衰弱不能勝任工作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蝦皮:警察法規白話式解題
B1 · 2019/12/19
推薦的詳解#3716778
未解鎖
(C)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
(共 120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