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均已成年的甲、乙,因工作結識、相戀而結婚,在乙懷孕期間,突然發現甲的祖父與乙之父親為親兄弟,乙雖是父親所收養,但輩分上仍為甲的姑姑。下列關於甲、乙兩人婚姻的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雙方的父母得撤銷此婚姻
(B)甲乙兩人為近親關係,故婚姻無效
(C)甲乙無血緣關係,故兩人之婚姻有效
(D)只要胎兒將來非死產,此婚姻不得撤銷
詳解 (共 9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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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 988 條 結婚有下列情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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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印象中若懷胎就不能撤銷婚姻,所以選了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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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最佳解引用民法983條第三項,個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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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答題法:只要輩分不同,都不能結婚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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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婚親:直系皆不可,六旁血不可婚但收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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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互為旁系血親五親等,且輩分不相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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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姑姑)為旁系5親等 旁系6親等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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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結婚︰ *直系血親無論是不是因為結婚...
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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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已成年的甲、乙,因工作結識、相戀而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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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均已成年的甲、乙,因工作結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