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某行政機關之書面行政處分因製作疏漏,致無法由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行政處分應屬無效
(B)該行政處分得撤銷
(C)該行政處分顯然違法,但行政機關得轉換為合法之行政處分
(D)該行政處分得補正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598), B(131), C(191), D(945), E(0) #1569383

詳解 (共 5 筆)

#2255816

第 111 條  (無效=自始無效)

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

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第 114 條    (補正=未補正 得撤銷)

違反程序或方式規定之行政處分,除依第一百十一條規定而無效者外,因下列情形而補正

一、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

二、必須記明之理由已於事後記明者。

三、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已於事後給予者。

四、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委員會已於事後作成決議者。

五、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其他機關已於事後參與者。

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之補正行為,僅得於訴願程序終結前為之;得不經訴願程序者(EX.經聽證程序後而做成之處分),僅得於向行政法院起訴前為之。

當事人因補正行為致未能於法定期間內聲明不服者,其期間之遲誤視為不應歸責於該當事人之事由,其回復原狀期間自該瑕疵補正時起算。



197
0
#2354825

我的口訣:關良實罪證重轄

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者。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書者。

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現者。

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者。

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風俗者。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七、其他具有大明顯之瑕疵者。

60
0
#2199966
行政程序法第111條(行政處分無效之判斷...
(共 19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2
#2163396
行政處分無效事由: (7項)1.不能書面...
(共 8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1
#2140980
行政處分無效(實體違法)︰一、不能由書面...
(共 13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1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752107
未解鎖
第 111 條 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
(共 17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