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據我國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關於遺產及贈與稅的課徵範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我國國民於死亡事實發生前二年內,在境內有住所者,應就其境內外全部遺產課徵遺產稅
(B)我國國民在境內無住所而有居所,且於贈與行為發生前二年內,在境內居留合計不滿 366 天者,應就其境內之財產為贈與者課徵贈與稅
(C)經常居住境內之我國國民,於死亡事實前二年內贈與其配偶之財產,視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D)經常居住境外之我國國民,於死亡事實前二年內自願喪失國籍者,仍應就其境內外全部遺產課徵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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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 B(65), C(8), D(79), E(0) #397510

詳解 (共 7 筆)

#704766
雖說不滿366天,但可能已滿365天了,我覺得此題僅能選擇一定錯的答案D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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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892
遺贈稅法第一條第二項你仔細每個字看就知道問題在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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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4637

(D)經常居住境外之我國國民,於死亡事實前二年內自願喪失國籍者,仍應就其境內全部遺產課徵遺產稅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及非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在中

華民國境內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依本法規定,課

徵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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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266

>_<請問
(D)有錯嗎 ?   跟法條對比後  還是不解  錯在那

法條如下:
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發生前二年內,被繼承人或贈與人自願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仍應依本法關於中華民國國民之規定,課徵遺產稅或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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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249

(B)是不是也是錯誤的呢?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四條~

本法稱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係指繼承人或贈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發生前2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者。

二、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有居所,且在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發生2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時間合計365天者。不滿366天是不是指沒有逾365天,那是不是不用繳納贈與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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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809

嗯~~En Ju Lin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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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125
O口O !!原來如此   >  w <太感謝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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