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據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規定,著作人自行出版銷售著作之收入屬於何種所得?
(A)營利所得
(B)執行業務所得
(C)財產交易所得
(D)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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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 B(780), C(10), D(86), E(0) #2812870
統計: A(44), B(780), C(10), D(86), E(0) #2812870
詳解 (共 2 筆)
#6893856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8-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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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十三款所稱稿費、樂譜、作曲、編劇、漫畫等收入,指以本人著作或翻譯之文稿、樂譜、樂曲、劇本及漫畫等,讓售與他人出版或自行出版或在報章雜誌刊登之收入。
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十三款所稱版稅,指以著作交由出版者出版銷售,按銷售數量或金額之一定比例取得之所得。
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十三款規定之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收入,均屬執行業務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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