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有關中央與地方自治事項之權限劃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有關地方自治及中央與地方如何分權,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已分別就中央、省、縣之立法及執行事項, 設有明文
(B)直轄市之自治事項,憲法或其增修條文均無明文規定予以直接保障,而係以憲法規定授權立法院以法律定之
(C)憲法除明定專屬中央立法之事項外,並同時明定有專屬地方,且中央不得干預之立法或執行事項
(D)監督地方自治之中央主管機關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就牴觸中央法律之自治法規,得函告無效或不予核定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C) 憲法除明定專屬中央立法之事項外,...
未解鎖
(C) 憲法除明定專屬中央立法之事項外...
未解鎖
有關中央與地方自治事項之權限劃分,敘述錯...
私人筆記 (共 4 筆)
未解鎖
(C) 憲法除明定專屬中央立法之事項外,...
未解鎖
我國憲法就政府體制之垂直權力分立,係採單...
未解鎖
憲法 第107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