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行政機關如恣意違反自身頒布且長久施行之裁量性基準時,受不利益處分之當事人得依據下列何種
原則主張該處分違法?
(A)比例原則
(B)法律保留原則
(C)法律優越原則
(D)平等原則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51), B(257), C(57), D(1183), E(0) #2937982
統計: A(251), B(257), C(57), D(1183), E(0) #2937982
詳解 (共 5 筆)
#5639314
平等原則
相同事件應為相同處理,不同事件應為不同處理。平等原則不當然禁止任何差別待遇,立法與相關機關基於「憲法的價值體系」及「立法目的」,得斟酌規範事物性質的差異,而為「合理差別待遇」(司法院釋字第750號解釋)。
相同事件應為相同處理,不同事件應為不同處理。平等原則不當然禁止任何差別待遇,立法與相關機關基於「憲法的價值體系」及「立法目的」,得斟酌規範事物性質的差異,而為「合理差別待遇」(司法院釋字第750號解釋)。
23
0
#5619902
是因為「受不利益處分的當事人」受到「不平等待遇」嗎
5
0
#6134278
恣意違反裁量性基準:裁量濫用
違反平等原則
3
0
#7383874
行政法上「行政自我拘束原則」的概念。行政機關若長期、穩定地依其頒布的裁量性基準(行政規則)處理案件,就會形成一種行政慣例。基於平等原則(相同事物應為相同處理),行政機關在處理同類案件時,除非有正當合理的理由,否則不得恣意偏離此慣例,而為差別待遇。若違反,即構成違反平等原則的違法處分。
其他選項說明
-
(A) 比例原則:指行政行為的手段與目的間必須合乎適當性、必要性及衡平性,與行政機關是否違反自身裁量基準無關。
-
(B) 法律保留原則:指特定事項必須有法律授權才能為之,主要處理的是行政行為「有無法律依據」的問題。
-
(C) 法律優越原則:指行政行為不得牴觸上位階的法律,即「消極的依法行政」,同樣未觸及違反行政慣例與平等對待的問題。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