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X 上市公司擬公開收購 Y 上市公司百分之三十五股權。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X 公司須先經主管機關核准,始得進行公開收購
(B) X 公司對 Y 公司之大股東得以較一般小股東高的價格收購其股份
(C) X 公司於公開收購期間,不得自集中交易市場購買 Y 公司同種類有價證券
(D)若 X 公司未於收購期間完成預定收購數量者,除有正當理由並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X 公司於三年內 不得對 Y 公司再進行公開收購 代號:80350 頁次: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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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3), C(123), D(6), E(0) #1192276
統計: A(15), B(3), C(123), D(6), E(0) #1192276
詳解 (共 2 筆)
#1445581
(A) X 公司須先經主管機關核准 先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始得進行公開收購
(B) X 公司對 Y 公司之大股東得以較一般小股東高 應以同一收購條件收購的價格收購其股份
(C) X 公司於公開收購期間,不得自集中交易市場購買 Y 公司同種類有價證券
(D)若 X 公司未於收購期間完成預定收購數量者,除有正當理由並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X 公司於三 一年內 不得對 Y 公司再進行公開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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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3335
(A)證交法第43條之一第一項:任何人單獨或與他人共同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時之股份時,應項主管機關申報及公告。
(B)證交法第43條之二第一項:公開收購人應以同一收購條件為公開收購,且不得為下列公開收購條件之變更~。
(C)證交法第43條之三第一項:公開收購人及其關係人自申報並公告之日起至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止,不得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其他任何場所或以其他方式,購買同種類之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
(D)證交法第43條之五第三項:公開收購人未於收購期間完成預定收購數量或經主管機關核准停止公開收購之進行者,除有正當理由並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公開收購人於一年內不得就同一被收購公司進行公開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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