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組織中某一層次享有的決策職權,不得向上回歸較高的層次,指的是授權的那一個原則:
(A)階層原則(Scalar Principle)
(B)職權層次原則(Authority-level Principle)
(C)指揮統一原則(Principle of unity of command)
(D)職責絕對的原則(Principle of absoluteness of respons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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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40), B(3873), C(722), D(630), E(0) #708412
統計: A(740), B(3873), C(722), D(630), E(0) #708412
詳解 (共 5 筆)
#1170974
簡單比喻,如經理要求課長提供一份SOP,課長則會要求工程師寫一份SOP,當然不能由經理直接要求工程師,因這是課長職權範圍不能回歸給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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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7459
節錄一段MBA的解釋:直線職權
(二)職權等級原則。作為下級來講,應該“用足”自己的職權,在己職權範圍內作出決策,只有當問題的解決超越自身職權界限時,才可提給上級。相反,懼怕擔當風險的主管人員,或才能平庸的主管人員,常常把一切問題上交,僅僅起“交換台”的作用。這樣,一方面造成上級忙於付具體事務;另一方面,自己則失去指揮功能,徒占其位。
可以搜尋一下,應該可以解決這題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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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7440
應該是問題中提到決策職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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