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下列哪一種都市計畫的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不得合併擬定:
(A)市(鎮)計畫
(B)鄉街計畫
(C)特定區計畫
(D)聯合都市計畫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58), B(139), C(250), D(236), E(0) #816236
統計: A(558), B(139), C(250), D(236), E(0) #816236
詳解 (共 3 筆)
#1136122
依都市計畫法第七條規定,主要計畫內容包括主要計畫書及主要
計畫圖,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細部計畫係依據主要計畫之精神與
限制而擬定,由細部計畫書與細部計畫圖兩部份組成,為實施都市計
畫之依據。
高雄市屬於直轄市,其都市計畫位階上係屬市鎮計畫,依都市計
畫法第 15 條規定:「市鎮計畫應先擬定主要計畫書...」,然而高
雄市區幅員遼闊,又因發展歷程的差異性,各地區第一次公告發布實
施都市計畫的時間不同,導致部分地區之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分開擬
定,部分地區則為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同時發布,造成主要與細部計
畫未劃分情形。現為配合地區實際需求,縮短審議時程,節省政府行
政資源浪費,並因應 91 年 5 月 15 日華總一義字第 09100095630 號令
公布之都市計畫法第 23 條規定:「細部計畫擬定後,除依第 14 條規
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 16 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擬定者,由內政
部核定實施外,其餘均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實施。」故
利用本次通盤檢討機會,將高雄市都市計畫內容,依全市空間發展架
構,決定地區使用分區發展方向,並初步依土地使用性質、公共設施
服務層級、交通運輸系統服務功能重要性,分別訂定主要計畫與細部
計畫劃設原則,予以歸類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內容,俾提供後續實際
執行細部計畫之參考。
2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