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行為人認知自己的行為可能侵害他人,但確信好運當頭不會發生意外,若犯罪結果仍發生時,行為人之認知為下列何種?
(A)未必故意
(B)有認識過失
(C)擇一故意
(D)累積故意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05), B(3344), C(109), D(30), E(0) #269145
統計: A(505), B(3344), C(109), D(30), E(0) #269145
詳解 (共 10 筆)
#316723
描述好像有點爭議,只有寫到"侵害他人"。
A:未必故意(間接故意、不確定故意)的定義則是: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遇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B:有認識過失: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能預見棋發生但確信其不會發生者,以過失論。
C:擇一故意:行為人在其行為時具有兩個以上不同罪質的故意,但不能確定哪一項,而其中任何一項結果的實現,均不違背其本意時稱之。
D:累積故意的明確定義是:乃行為結果亦必會實現,客體則概括者。
所以我覺得答案應該是B,他雖然能預見自己的行為會侵害他人,但他的本意並不是侵害他人,且他又確信自己好運當頭,不會有差錯,故結果發生會他來說應是"失誤",也就是"過失",所以並不能算是故意。
再者,累積故意通常是在客體多人的情況下發生,受侵害者有可能為一或以上之個數,但題幹的敘述中並無明確寫出是對群體做出的故意還是對個體,而"累積故意"顧名思義是建立在"故意"的前提之下,個案對於侵害他人並非本意,故不能算是"故意"。
所以我覺得答案或許有爭議....
若我的見解有所不妥,也請知道明確答案的大大們不吝賜教!! :P
57
0
#319508
回答三樓:
關於累積故意,我的課本上有~
例子如下:
某A對著一群人開槍,能確定的是至少會有一人因此受傷,但不能確定的是"會是一人因此受傷或者多人"
對於同一舉動受害者的範圍由至少為一人到多人,而此舉動所造成的結果並不違背某A的本意(使人受傷或者至死),因為某A是憑自己的意志對一群人開槍的。
所以對於某A的行為,這就算是累積故意。
相反的,擇一故意的例子如下:
某A對著B和C(站在一起)開一槍,能確定的是其中一人會受傷,但受傷的是B或者C不是他在意的範圍,他的本意只是讓其中一人因此受傷或者死亡(結果也不違背某A的本意)。
則某A的行為是屬於擇一故意。
通常擇一故意和累積故意會被拿來做比較,因為分類相同且兩者性質接近~ :)
關於累積故意,我的課本上有~
例子如下:
某A對著一群人開槍,能確定的是至少會有一人因此受傷,但不能確定的是"會是一人因此受傷或者多人"
對於同一舉動受害者的範圍由至少為一人到多人,而此舉動所造成的結果並不違背某A的本意(使人受傷或者至死),因為某A是憑自己的意志對一群人開槍的。
所以對於某A的行為,這就算是累積故意。
相反的,擇一故意的例子如下:
某A對著B和C(站在一起)開一槍,能確定的是其中一人會受傷,但受傷的是B或者C不是他在意的範圍,他的本意只是讓其中一人因此受傷或者死亡(結果也不違背某A的本意)。
則某A的行為是屬於擇一故意。
通常擇一故意和累積故意會被拿來做比較,因為分類相同且兩者性質接近~ :)
24
0
#3701663
間接故意
又稱未必故意,指行為人主觀上對於構成要件的實現有所預見,而聽任其自然發展,
致發生構成要件該當結果,或實現不法構成要件的主觀心態(實務又稱容任理論)
有認識過失
又稱疏虞過失,指行為人雖認識其行為有實現不法構成要件的可能性,但因違背義務地可非難地過分自信,
而認為其行為不至實現不法構成要件,進而貿然地從事其原所欲實行的行為,終致實現不法構成要件的主觀心態。
擇一故意
又稱選擇故意,指行為人預見其行為可能導致數種情形其中之一發生,而如果行為導致了A情形時,則B情形將不會發生
Ex:甲開槍朝仇人乙與丙射擊,甲知道手槍只剩一發子彈,甲的心態是不管射中乙或射中丙,均無所謂。
累計故意
又稱概括故意,指行為人預見其行為將會同時實現多數不法構成要件或侵害多數行為客體,但仍決意為行為。
Ex:甲向人群丟自製炸彈,造成二人受傷,三人衣物損毀。
14
0
#252989
未必故意好像也是可以成為答案
5
1
#316704
沒聽過累積故意?????
3
1
#304163
?累積故意是什麼意思?我的課本沒有...
3
1
#319498
感謝管理員~ ^^
2
1
#455432
謝謝~
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