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意指:
(A)與其誤殺無罪者,不如殺有罪者
(B)與其誤殺無罪者,寧願失於不守常理
(C)與其誤殺受冤枉者,寧願不失去常理
(D)與其誤殺受冤枉者,不如殺不合常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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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 B(445), C(173), D(45), E(0) #155037

詳解 (共 4 筆)

#364518
與其錯殺無辜,寧可刑罰沒有正確處置

OR 

寧失之不按常法,以避免濫殺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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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5947
《書經》上說:「罪行有疑慮,量刑從輕;功績有疑慮,從重功賞。與其錯殺無罪的人,寧可犯執法不嚴的過失」。啊!這總算把聖賢的用心說的很詳盡了。對於可以獎賞也可以不獎賞的,獎賞了他,仁慈就做過頭了;對於可以處罰也可以不處罰的,處罰了他,嚴格就做過頭了。仁慈過了頭,人不失為君子;嚴格過了頭,可就流於冷酷無情了。所以,仁慈可以過頭,嚴格卻不能過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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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02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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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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