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下列何者為不具裁罰性之侵益處分?
(A)經申請而不核給證照
(B)行政執行之怠金
(C)行政刑罰之罰鍰
(D)違反行政秩序之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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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19), B(766), C(117), D(203), E(0) #723224
統計: A(4419), B(766), C(117), D(203), E(0) #723224
詳解 (共 10 筆)
#1054528
證照原本就還核發形成授益處分,所以還沒做成授益處分何來侵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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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134
A並不具處罰性質,是單純不利處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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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568
個人認為這題出的不是很妥當,"裁罰性"這詞在行政罰法§2出現,並逐項列舉,(B)不在其中,應屬執行罰,背後的法理並非懲罰,而是督促義務人作為或不作為!
只不過,考試就是要選最佳解(A),不然只能考完申訴看有沒有機會給分...
第2條(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要件)
本法所稱其他種類行政罰,指下列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一、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限制或停止營業、吊扣證照、命令停工或停止使用、禁止行駛、禁止出入港 口、機場或特定場所、禁止製造、販賣、輸出入、禁止申請或其他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處分。
二、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命令歇業、命令解散、撤銷或廢止許可或登記、吊銷證照、強制拆除或其他剝奪或消滅一定資格或權利之處分。
三、影響名譽之處分:公布姓名或名稱、公布照片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四、警告性處分:警告、告誡、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一、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限制或停止營業、吊扣證照、命令停工或停止使用、禁止行駛、禁止出入港 口、機場或特定場所、禁止製造、販賣、輸出入、禁止申請或其他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處分。
二、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命令歇業、命令解散、撤銷或廢止許可或登記、吊銷證照、強制拆除或其他剝奪或消滅一定資格或權利之處分。
三、影響名譽之處分:公布姓名或名稱、公布照片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四、警告性處分:警告、告誡、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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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885
裁罰性之侵益處分: (B)行政執行之怠金
(C)行政刑罰之罰金
(D)違反行政秩序之沒入
A 經申請而不核給證照 屬行政處分不發給我理論上並沒有侵益你也沒有損失到所以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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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3028
題目後面是侵益處分,怠金就是逞罰你不作為,讓你知道痛,你知道會痛就是侵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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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167
怠金本質上是為了“促使相對人為行政法上義務之履行‘’應該沒有裁罰的性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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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5987
怠金是行政處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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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9032
C選項應該是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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