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法規於下列那一種情況下修正之?
(A)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必要
(B)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必要
(C)法規規定之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已裁併或變更
(D)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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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4), B(155), C(2425), D(312), E(0) #375371
統計: A(64), B(155), C(2425), D(312), E(0) #375371
詳解 (共 4 筆)
#458659
第 20 條
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修正之:
一、基於政策或事實之需要,有增減內容之必要者。
二、因有關法規之修正或廢止而應配合修正者。
三、規定之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已裁併或變更者。
四、同一事項規定於二以上之法規,無分別存在之必要者。
法規修正之程序,準用本法有關法規制定之規定。
第 21 條
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
一、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二、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
三、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
四、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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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489
第 20 條 修正之:
一、需要增減內容。
二、法修廢。
三、裁併變更。
四、一事二規。
第 21 條 廢止之
一、裁併無保留。
二、執畢變遷。
三、法廢修失據。
四、一事新規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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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6460
這題可以用‘’法條有沒有必要留著”這個角度去記……
(A)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必要 ---無保留必要>廢止
(B)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必要 ---無繼續施行必要>廢止
(C)法規規定之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已裁併或變更 ---機關裁併如果有說無保留必要>廢止
如果沒有>修正
(D)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已有新法規取代>舊法規廢止
以上個人淺見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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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6444
無保施 (保養品無保濕 丟棄廢止) +新規(購置新產品歸入)
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
一、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二、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
三、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
四、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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