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依保險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人壽保險之保險人對於續期保費不得以訴訟請求交付
(B)人壽保險之保險人不得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所生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
(C)要保人得不經委任,為他人之利益訂立保險契約
(D)人壽保險契約,得為指示式或無記名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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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11), C(29), D(57), E(0) #688131

詳解 (共 1 筆)

#1427355
因為錯的是C選項,自己解答一下:
(C)要保人得不經委任,為他人之利益訂立保險契約 →對,雖然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要有16條的保險利益,但有保險利益且有105條書面同意,依45條確實不需委任即可以投保。
(D)人壽保險契約,得為指示式或無記名式 →錯,依49條1項一般保險可以,但人身保險不能,其原因是因為保險契約可以背書或無背書轉讓,但人身保險因為保險利益是在要保人跟被保險人間特定關係,此關係無法移轉故不能為無記名  
第 45 條 要保人得不經委任,為他人之利益訂立保險契約。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 要保人為自己之利益而訂立。
第 49 條 保險契約除人身保險外,得為指示式或無記名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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