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受僱者下班以後與同事至 KTV 唱歌,因喝酒過多而性騷擾同事,經報警處理後,雇主之責任為何?
(A)純屬該受僱者個人行為不檢,與雇主無關,可不予理會
(B)雇主接獲申訴,即應從事調查,並採取適當之處分
(C)相信本身員工對事件之陳述,以查無直接證據結案
(D)立即以有違事業單位聲譽為由而做出革職之處分
統計: A(878), B(7620), C(52), D(46), E(0) #1718480
詳解 (共 10 筆)
「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之適用
Q1:下班後同事相邀唱歌,同事間發生性騷擾事件,該屬何法管?
A:性騷擾防治法。
Q2:下班後老闆對員工間發生性騷擾事件,該屬何法管?
A:性騷擾防治法(如續有影響其工作權利,屬性別工作平等法)。
Q3:小吃店老闆對工讀生性騷擾,該屬何法管?
A:性別工作平等法。
Q4:小吃店老闆或員工對客人間性騷擾事件,該屬何法管?
A:性騷擾防治法。
Q5:國會助理如遭行政機關國會聯絡人性騷擾,該屬何法管?
A:性別工作平等法。
Q6:學生對老師性騷擾,該屬何法管?
A:性別平等教育法。
Q7:學生放學時被路人性騷擾,該屬何法管?
A:性騷擾防治法。
Q8:前例,如路人為鄰校學生,該屬何法管?
A:性別平等教育法。
Q9:學生在校內如廁被潛入分子性騷擾,該屬何法管?
A:性騷擾防治法。
Q10:實習老師被學生性騷擾,該屬何法管?
A:性別平等教育法。
Q11:實習老師被另一實習老師性騷擾,該屬何法管?
A:性別工作平等法。
Q12:實習老師未至A校報到前,至B校圖書館查資料時,被C校學生性騷擾,該屬何法管?
A:性騷擾防治法。
Q13:私校董事長對學生性騷擾,該屬何法管?
A:性騷擾防治法。
資料來源
https://wcp.police.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E939D66D8F880E90&s=85FF4FE45287AD64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 13 條
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
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第一項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之相關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
之。
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
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於知悉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前項組織成員、受僱人或受服務人員人數達十人以上者,應設立申訴管道協調處理;其人數達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並公開揭示之。
為預防與處理性騷擾事件,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性騷擾防治之準則;其內容應包括性騷擾防治原則、申訴管道、懲處辦法、教育訓練方案及其他相關措施。
比較題(同樣是下班後,但是有執行職務)
某一女性員工於下班後陪同雇主外出與客戶應酬,遭客戶性騷擾,該員工立即向雇主反映,但雇主置之不理,要求她息事寧人、勿影響公司與客戶往來。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因性騷擾之行為人為客戶,並非公司員工,因此雇主的行為並不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B)該女性員工遭受性騷擾之時並非上班時間,因此雇主的行為並不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C)雇主知悉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遭受性騷擾,卻未採取糾正與補救措施,主管機關應處以罰鍰
(D)雇主知悉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遭受性騷擾,應向警察局通報卻未通報,主管機關應處以罰鍰
答案(C)
此題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定:
第12條第1項第1款:
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第13條第2項:
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第38-1條第2項:
雇主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後段、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應該是題目出的不好 感覺A B都可以
但選B應該是最好的
下班以後的私人事情為何雇主還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