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有關憲法增修條文對於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連署
(B)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應以記名投票表決
(C)行政院得對立法院通過之不信任案提出覆議
(D)立法院在行政院院長不信任案未獲通過時,不得再就同一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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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4), B(1657), C(39), D(156), E(0) #341883
統計: A(104), B(1657), C(39), D(156), E(0) #341883
詳解 (共 7 筆)
#347780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1/3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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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990
立法院只有對立法院院長副院長選舉時,以不記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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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145
對事不記名
對人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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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984
1/3 1/3 1/3 1/3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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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5624
覆議是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認窒礙難行時,經總統核可,於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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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7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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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832
所以行政院不能對立法院通過之不信任案提出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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