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某甲地方政府請某乙公司經營其公共自行車系統,是屬於下列何種作法?
(A)企業化
(B)任務化
(C)委外化
(D)民營化
統計: A(3), B(10), C(393), D(77), E(0) #3126838
詳解 (共 2 筆)
學者薩瓦斯(Savas)認為民營化:
1.撤資(divestment):
將原本政府所經營的公營事業轉交給民間經營,可分三種型態:
(1)出售(sale)
(2)無償移轉(freetransfer)
(3)清理結算(liquidation)
2.委託(delegation):
將原本政府的工作委託民間機構辦理,政府退居監督角色。方式有:
(1)外包(contract out)
(2)特許(franchise)
(3)補助(grant)
(4)抵用券(voucher)
(5)強制(mandate)民間機構辦理
3.替代(displacement):
政府不能滿足民眾的需求,使得民間機構自行提供產品以補充此需求;這個部分不一定要由政府要求或主張,通常為公部門無能或不得己的結果。可分下列兩種:
(1)政府功能不足之替代:如治安敗壞,警力不足,造成私人保全業興起。
(2)政府縮減之替代:因應經濟發展需要,政府開放獨占事業造成,例如民間郵局。
公營事業企業化
企業化不等於民營化。如果某種公眾事業不適宜民營化,也應該努力使其企業化,也就是用企業經營的標準來檢驗公營事業的營運
民國90年成立「政府改造委員會」,第一要務在於「行政院組織的改造」,其改造策略有四(亦稱政府再造四化策略):
(1) 去任務化:
即「解除管制」,使政府機關不再負有執行部分業務的任務,以節約公共資源。
(2) 地方化:
將現行中央機關辦理的業務,改由地方政府辦理,使得政策執行更符合地域性及親近性。
(3) 法人化:
即是原本由政府所負責的業務,改以公共法人來辦理,打破以往政府-民間團體的二分法,使得政府在政策執行上,能更具彈性,並引進企業經營的精神,使業務推動更為專業、有效。
(4) 委外化:
政府或機關業務去任務化,亦即解除政府機關現有的業務工作,這意味著說應該檢討政府負責的各項管制、輔導、管理、服務等等工作是否應自國家任務中予以排除。
委外辦理,意指將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各國的政府改革皆把委外列為重要的改革策略,其具體的實施方法包括業務外包、民間投資經營、BOT、公營事業民營化等,主要目的在於提高資源運用的效率。例如臺中市都市地區的環境清潔,就是以委託發包的作法,委由民間業者,以契約約定執行內容的方式,替代政府親自執行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