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甲將其 A 腳踏車借給乙騎乘,詎料乙竟以自己名義將 A 腳踏車賣給丙, 並以移轉所有權之意思將 A 腳踏車交付於善意無重大過失之丙。下列敘述 何者正確?
(A)乙無權處分,丙善意取得 A 腳踏車之所有權
(B)乙無權代理,丙時效取得 A 腳踏車之所有權
(C)甲 2 年內得向丙請求回復 A 腳踏車之所有權
(D)丙自交付時起 2 年後取得 A 腳踏車之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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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23), B(60), C(111), D(11), E(0) #2333504

詳解 (共 6 筆)

#4180882
民法949占有物如係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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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9545

保護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公平性,實際上是立法者衡酌整體社會狀況,所做成的價值取捨。

民法

第118條第1項

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所為之處分,經有權利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第 948 條

以動產所有權,或其他物權之移轉或設定為目的,而善意受讓該動產之占有者,縱其讓與人無讓與之權利,其占有仍受法律之保護。但受讓人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讓與人無讓與之權利者,不在此限。

第 761 條

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但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讓與合意時,即生效力。

第 801 條

動產之受讓人占有動產,而受關於占有規定之保護者,縱讓與人無移轉所有權之權利,受讓人仍取得其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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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5984
1. 甲有脚踏車A,借乙-->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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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6569

甲將其所有之電腦寄放於乙處;乙未得甲之同意,即以甲之名義將該電腦出賣並移轉所有權給丙。下列有關甲、乙與丙間法律關係之敘述,何者正確? 
A若丙為善意,丙亦無善意取得之適用(V) 
B若丙為善意,丙得善意取得該電腦 
C若甲同意乙之行為,丙得善意取得該電腦 
D若甲不同意乙之行為,丙得善意取得該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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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3341
保護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公平性,實際上是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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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9698

請問有人可以解釋有無949的適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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