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下列關於違法行政處分撤銷之敘述,何者正確?
(A)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即不得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
(B)違法之行政處分經撤銷後,皆應溯及既往而失其效力
(C)行政處分之受益人無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者,原處分機關不得撤銷該處分
(D)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除非法律有不得撤銷之情形外,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仍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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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0), B(438), C(335), D(2485), E(0) #209312

詳解 (共 10 筆)

#229849


(A)得

(B)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溯及既往失其效力。但為維護公益或為避免受益人財產上之損失,為撤銷之機關得另定失其效力之日期。(沒有"皆應"二字)

(C)沒有"違法"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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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727

A.

 

117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    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B.

118

 

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溯及既往失其效力。但為維護公益或為避免受益人財產上之損失,為撤銷之機關得另定失其效力之日期。

 

C.

120

 

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如受益人無前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其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者,為撤銷之機關應給予合理之補償。前項補償額度不得超過受益人因該處分存續可得之利益。關於補償之爭議及補償之金額,相對人有不服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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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6538
(C)行政處分之受益人無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者,原處分機關不得撤銷該處分

改成

(C)行政處分之受益人無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信賴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而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原處分機關不得撤銷該處分(存續保障)


應該是要看行程法第117條第二款才對

第 117 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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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671

A.行程法117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

B.行程法118 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C.行程法120 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如受益人無前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其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者,為撤銷之機關應給予合理之補償。

所以這題的C要改成>>行政處分之受益人無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行程法119),而信賴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者,為撤銷之機關應給予合理之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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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8694

(A)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即不得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X;得)
(B)違法之行政處分經撤銷後,皆應溯及既往而失其效力(X;非皆應,為保護公益或受益人財產,可指定特定日生效)
(C)行政處分之受益人無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者,原處分機關不得撤銷該處分(X;不違法的行政處分在信賴保護原則下不得撤銷;違法行政處分原則可撤銷,除非對公益有重大危害[不得撤銷],或信賴利益大於欲維護公益[不得撤銷])
(D)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除非法律有不得撤銷之情形外,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仍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O)

行政程序法 第 117 條 (行政處分之撤銷及其限制)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行政程序法 第 118 條 (行政處分撤銷之效力)
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溯及既往失其效力。但為維護公益或為避免受益人財產上之損失,為撤銷之機關得另定失其效力之日期。

行政程序法 第 120 條 (違法授益處分經撤銷後之信賴補償)
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如受益人無前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其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者,為撤銷之機關應給予合理之補償。
前項補償額度不得超過受益人因該處分存續可得之利益。
關於補償之爭議及補償之金額,相對人有不服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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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0273
違法撤銷,合法廢止違法撤銷原則上溯及既往...
(共 5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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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152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5年)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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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734
(B)得另定失其效力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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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040
1F比較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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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7162

A)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即不得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 
(B)違法之行政處分經撤銷後,皆應溯及既往而失其效力 
(C)行政處分之受益人無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者,原處分機關不得撤銷該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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