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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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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108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一般類組、原住民類組:國稅法規概要#78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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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108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一般類組、原住民類組:國稅法規概要#78143 |
科目: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108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一般類組、原住民類組:國稅法規概要#78143
年份:
108年
科目: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16.依據所得稅法第 4-1 條規定,有關現行證券交易所得之課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證券交易所得停徵所得稅,證券交易損失亦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
(B)證券交易所得停徵所得稅,但證券交易損失得自所得額中減除
(C)證券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證券交易損失得自所得額中減除
(D)證券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但證券交易損失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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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LEE
B1 · 20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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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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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5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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