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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6年 - 96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政風: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大意#3943 |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6年 - 96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政風: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大意#3943

年份:96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

16.甲被任用為公務員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請問應如何處理?
(A)應撤銷任用
(B)應予免職
(C)視情形由主管機關裁量
(D)命公務員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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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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