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3.行為人犯一罪而其方法或結果之行為犯他罪名者,依刑法修正理由之說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依牽連犯之規定從一重罪處斷
(B)應成立單純一罪並加重其刑
(C)應成立吸收犯
(D)應視具體情形分別論以想像競合犯或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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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 B(11), C(36), D(287), E(0) #269303

詳解 (共 3 筆)

#75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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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3073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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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3074
原本題目:

1653.行為人犯一罪而其方法或結果之行為犯他罪名者,依刑法修正理由之說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依牽連犯之規定從一重罪處斷 (B)應成立單純一罪並加重其刑 (C)應成立吸收犯 (D)應視具體情形分別論以想像競合犯或數罪併罰

修改成為

1653.行為人犯一罪而其方法或結果之行為犯他罪名者,依刑法修正理由之說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依牽連犯之規定從一重罪處斷 (B)應成立單純一罪並加重其刑 (C)應成立吸收犯 (D)應視具體情形分別論以想像競合犯或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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