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警察升官等考試、交通事業郵政、公路升資考試_佐級晉員級_各類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11691
年份:111年
科目:升資考/佐級晉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17 下列關於法律解釋方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A)對於條文之解釋,應優先採歷史解釋
(B)歷史解釋乃由立法資料與立法歷史考察立法者立法當時之真意所在
(C)目的解釋係由法律之立法目的,解釋條文意義之方法
(D)比較法解釋乃由外國立法例、判決、學說而為解釋之方法
詳解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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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應先採取文義解釋46. 一般通常認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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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對於條文之解釋,不應優先採歷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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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關於法律解釋方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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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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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下列關於法律解釋方法之敘述,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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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釋可以解釋的主體和方法做為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