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依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規定,下列何項非專業加給訂定應衡酌因素?
(A)職務之專業程度
(B)所需資格條件
(C)工作危險程度
(D)人力市場供需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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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 B(67), C(284), D(329), E(0) #529308

詳解 (共 2 筆)

#891250
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四條
公務人員各種加給之給與,應衡酌下列因素訂定:
一.職務加給:主管職務.職責繁重或工作危險程度(C)
二.技術或專業加給:職務之技術或專業程度(A).繁簡難易.所需資格條件(B).及人力市場供需狀況(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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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0797

第 5

加給分下列三種: 一、職務加給:對主管人員職責繁重或工作具有危險性者加給之。 二、技術或專業加給:對技術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務邊遠或特殊地區與國外者加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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