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依據國家賠償法,關於我國國家賠償的事由及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採「訴願先行主義」
(B)公有公共設施管理不當
(C)以金錢賠償為原則,回復原狀為例外
(D)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因故意或過失侵害人民權益
統計: A(7143), B(386), C(1609), D(953), E(0) #530663
詳解 (共 10 筆)
☯依據國家賠償法,關於我國國家賠償的事由及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採「訴願先行主義」「協議先行主義」 ✔
(B)公有公共設施管理不當
(C)以金錢賠償為原則,回復原狀為例外
(D)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因故意或過失侵害人民權益
☀【國家賠償訴訟(國賠)】====由普通「民事法庭」審理,應向【地方法院民事庭】提出。「國家賠償案件」,適用之實體法為『民法』,適用之訴訟為『民事訴訟法』。
(Ⅰ)【金錢賠償】為「原則」,【回復原狀】為「例外」。
(Ⅱ)採【書面請求先行(協議先行)】程序,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協議不成,始得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12 下列有關國家賠償之敘述何者正確?
(A)國家賠償一律採無過失責任主義
(B)賠償協議成立所作成之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
(C)人民依國家賠償法所提起之損害賠償訴訟,應適用行政訴訟法之規定
(D)法官或檢察官因執行職務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一律不適用國家賠償法之規定
公職◆憲法- 103年 -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障、關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憲法】#15628 答案:B
依據國家賠償法,關於我國國家賠償的事由及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
(A)採「訴願先行主義」-〉X,協議先行程序/國家賠償法第10條
(B)公有公共設施管理不當-〉?,公共設施/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有修法
(C)以金錢賠償為原則,回復原狀為例外-〉O,國家賠償法第7條
(D)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因故意或過失侵害人民權益
-〉O,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
國家賠償法第3條108年12月18日修正
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 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時,因管理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 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 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 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經管理 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設施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 ,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 責任。 第一項、第二項及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 關對之有求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