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小李偷了老王的自行車,雖然沒被人發現,但事後覺得良心不安,主動向警察局報告此事,並
交出該輛自行車,小李到警察局去報告與交出該車的行為,在法律上稱為何種程序?
(A) 自訴
(B) 自首
(C) 告訴
(D) 投案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9), B(738), C(170), D(3250), E(0) #246305
統計: A(59), B(738), C(170), D(3250), E(0) #246305
詳解 (共 6 筆)
#244326
自首:
犯罪者於犯罪之事實尚未被舉發以前,自行向有偵查權的機關坦承犯罪,受其裁判。
投案:
犯法的人主動到警察局說明犯罪的過程,並聽候審判。
自首和投案的差異性,在於事情是否已在偵查起訴中。
參照: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5122910779
82
0
#1370390
自首:犯罪的行為還沒被發現
投案:犯罪行為已被發現,但尚未抓到人
34
1
#520767
"印象中"老師好像有說到法律中並無「投案」一詞
但剛要找筆記卻不記得寫到哪去了
5
1
#5744358
只要有考到刑法的都是送分題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