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有關總統與立法院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總統得主動解散立法院
(B)總統之罷免與彈劾皆由立法院發動
(C)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立法院院長代理
(D)立法院得對總統提出不信任案
統計: A(641), B(5595), C(267), D(704), E(0) #1983089
詳解 (共 5 筆)
(A)總統得主動被動解散立法院
→需立法院對行政院提出不信任案
(B)總統之罷免與彈劾皆由立法院發動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憲法法庭)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
(C)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立法院行政院院長代理
※總統缺位:副院長補(還有備胎沒關係
副總統缺位:總統3個月內提名,立法院補選(沒有備胎不安心
(D)立法院得對總統行政院提出不信任案
(A)總統得「被動」解散立法院。
憲法增修條文 第三條 第二項第三款: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B)總統之罷免與彈劾皆由立法院發動。
憲法增修條文 第二條 第九項: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憲法增修條文 第二條 第十項: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C)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院長代理。
憲法增修條文 第二條 第八項:
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條第一項規定補選總統、副總統,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D)立法院得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對總統、副總統之罷免與彈劾皆由立法院發動。
解析詳見(A)(B)(C)之說明。
@不信任案:立法院提1/3、1/2。
(同意:行政院長10日內下台,行政院長呈請總統,總統經立法院長同意,解散立法院。不同意:一年內不的在對同一行政院長提起不信任案)
@總統、副總統缺位時,行政院院長代理,立法院補選,到這屆任期結束。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提名給立法院補選,至這屆任期結束。
@總統彈劾:立法院彈劾1/2、2/3,司法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