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有關總統與立法院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總統得主動解散立法院
(B)總統之罷免與彈劾皆由立法院發動
(C)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立法院院長代理
(D)立法院得對總統提出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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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41), B(5595), C(267), D(704), E(0) #1983089

詳解 (共 5 筆)

#3319034

(A)總統得主動被動解散立法院

→需立法院對行政院提出不信任案 

 

 

(B)總統之罷免與彈劾皆由立法院發動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憲法法庭)

全體立委1/2提議
全體立委2/3決議通過
大法官審理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

全體立委1/4提議
全體立委2/3決議通過
全國選舉人總額過半投票
有效票過半數同意

 

 

(C)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立法院行政院院長代理

※總統缺位:副院長補(還有備胎沒關係

 副總統缺位:總統3個月內提名,立法院補選(沒有備胎不安心

 

 (D)立法院得對總統行政院提出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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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6489

A)總統得「被動」解散立法院。

憲法增修條文  第三條 第二項第三款: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B)總統之罷免與彈劾皆由立法院發動。

憲法增修條文  第二條 第九項: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憲法增修條文  第二條 第十項: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C)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院長代理。

憲法增修條文  第二條 第八項:

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條第一項規定補選總統、副總統,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D)立法院得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對總統、副總統之罷免與彈劾皆由立法院發動。

解析詳見(A)(B)(C)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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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2703

@不信任案:立法院提1/3、1/2。

(同意:行政院長10日內下台,行政院長呈請總統,總統經立法院長同意,解散立法院。不同意:一年內不的在對同一行政院長提起不信任案)

@總統、副總統缺位時,行政院院長代理,立法院補選,到這屆任期結束。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提名給立法院補選,至這屆任期結束。

@總統彈劾:立法院彈劾1/2、2/3,司法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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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7919
17 有關總統與立法院之關係,下列敘述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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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2252
總統副總統罷免、彈劾總統副總統罷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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