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機關有非主管職務出缺時,符合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的作法是:
(A)可選擇辦理公開甄審由外機關找人
(B)人事室應將出缺資訊,讓機關同仁周知
(C)可選擇辦理公開甄選由本機關同仁陞遷
(D)應優先由本機關同仁陞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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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4), B(503), C(111), D(49), E(0) #862833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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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5 條
各機關職務出缺時,除依法申請分發考試及格或依本法得免經甄審(選)之職缺外,應就具有該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本功績原則評定陞遷。
各機關職缺如由本機關人員陞遷時,應辦理甄審。如由本機關以外人員遞補時,除下列人員外,應公開甄選:....
 
對內辦理甄審;對外公開甄選
 
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 第    3 條
本法第五條第二項所稱各機關職缺如由本機關人員陞遷時,應辦理甄審。
如由他機關人員陞遷時,應公開甄選,指各機關人事單位於辦理陞遷前,應依本法第二條之原則,簽報機關首長決定職缺擬辦內陞或外補後再行辦理。如擬外補應將職缺之機關名稱、職稱、職系、職等、辦公地點及報名規定等資料於報刊或網路公告。
各機關辦理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前項候補之名額及期間,應同時於第一項公告內載明。
 
應先簽報機關首長決定職缺擬辦內陞或外補後再行辦理。
 
(A)可選擇辦理公開甄審由外機關找人 (X)...應對外公開甄選
(B)人事室應將出缺資訊,讓機關同仁周知 
(C)可選擇辦理公開甄選由本機關同仁陞遷 (X)...對內辦理甄審
(D)應優先由本機關同仁陞遷(X)...應先簽報機關首長決定職缺擬辦內陞或外補後再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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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4413

(A)可選擇辦理公開甄選由外機關找人 

(C)可選擇辦理甄審由本機關同仁陞遷 

(D)內陞與外補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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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123
為什麼不能選A?
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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