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甲公司刊登廣告如下「凡全國國中在學學生參加本公司徵文比賽,其作品經評定為特優者,發給獎金新 臺幣 10 萬元,得優等者之獎金總額 20 萬元,名額 10 名,如經評定特優從缺,該 10 萬元獎金併入得優 等者之獎金,平均發給得獎人。」其後,全體參賽作品經評定公布。特優從缺,優等者 10 人。下列敘述 何者錯誤?
(A)甲公司刊登之廣告,性質上為優等懸賞廣告
(B)甲公司不得為特優等從缺之評定
(C)經評定為優等者,甲公司應發給獎金每人 3 萬元
(D)未被評定為優等者,不得以評定不公平為由,主張評定無效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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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64Ⅰ:以廣告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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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甲公司不得為特優等從缺之評定依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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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2F 這題只要懂中文就可以解了,題目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