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 34 人以上者,進 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幾?
(A)百分之一
(B)百分之二
(C)百分之三
(D)百分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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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9), B(75), C(316), D(41), E(0) #1269508

詳解 (共 2 筆)

#1382138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第1項: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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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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