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以最少的投入獲得最大的產出,稱之為:
(A)效能
(B)效益
(C)效率
(D)效果
統計: A(34), B(21), C(530), D(1), E(0) #131156
詳解 (共 6 筆)
以最少的投入獲得最大的產出,稱之為:
(A) 效能
(B) 效益
(C) 效率
(D) 效果
~解析 :
一、巴納德 ( Barnard ) 於 「1938年」所「發表」的《行政主管的職能》( The Functions of the Executive ) 一書,是「最早界定」和「最早區別」→「效率」和「效能」的「重要文獻」 :
(一) 巴納德 ( Barnard ) 主張 :
1. 「效率」( Efficiency ) :
若「組織」的「目標」同時亦可「滿足個人」的「動機」,則亦「兼具」有「效率」。
2. 「效能」( Effecticeness ) :
而「個人」在「組織」中的「行為」能夠「達成組織」的「目標」,即為具有「效能」。
※ 而「效率」與「效能」二者,則有賴「行政主管功能」的「發揮」,從而「維持組織」與其「成員」間的「合作行為」。
二、彼得‧杜拉克 ( Peter F. Drucker ) 在《有效的管理者》( The Effective Executive ) 一書中表示 :
(一) 「效率」是以「以正確的方式」來「做事」( Do the thing right )。
(二) 「效能」則是「做正確的事」( Do the right thing )。
※「效率」和「效能」不應「偏廢」,但這並不意味著「效率」和「效能」具有「同樣」的「重要性」。我們當然希望「同時提高效率」和「效能」,但在「效率」與「效能」無法「兼得」時,我們「首先應著眼」於「效能」,然後「再設法提高效率」。
三、張潤書教授指出:
(一)「效率」是指「運用資源」的「程度」與「能力」,凡是能夠將「人力」、「物力」、「財力」,及「時間」做「最妥善」的「分配」者即是「效率」。
(二)「效能」則為「達成目標」的「程度」,是指「資源運用以後」所「產生」的「結果」,凡是「完全達成目標」者即為「效能」。
四、結論 :
(一) 綜觀上述三位大師的「界定」:
1.「效率」是指以「最少」的「投入」( 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 ),得到「最大」的「產出」( 成果 ),也就是「想辦法」把「該做」的「工作」或者「交付」的「任務」做好。
※「效率」→「著重」於「方法」;
2.「效能」指的是那些「工作」或「任務」必須能「幫助組織達成目標」,「選擇對的工作」或「任務」。
※「效能」→「著重」於「結果」。
(二) 彼得‧杜拉克 ( Peter F. Drucker ) 認為 :
1.「效能」比「效率」還「重要」,也就是「工作」或「任務」的「首要目的」就是「達成組織目標」。
2. 但是如果「目標達成」了,而「過程」中「花費過多」的「耗損」與「成本」,則「達成」此項「組織目標」也「不盡完美」。
~精修 (一) :
一、「效率」V.S.「效果」:
(一) 所謂「效率」→ 是指「運用資源」的「程度」與「能力」;
(二) 所謂「效果」→ 則是指「為達成目標」的「程度」。
二、而欲「衡量行政效率」,可從以下「三種觀點」來「衡量」:
(一) 就「技術」與「經濟」的觀點 :
1. 凡是能夠「以最少的投入獲得最大的產出」者,就是「效率」。
2. 譬如 :「修路」、「造橋」、「蓋房」等,皆可用此等標準來衡量,「計算」一下「用了多少錢」、「用了多少人力」、「用了多少物力」及「用了多少時間」等。
(二) 就「管理」與「計畫」的觀點 :
1. 凡是「能按照」機關或組織「原訂」的「計畫」完全「促其實現」者,就是「效率」;
2. 或者在「既定情境下」作「最佳的抉擇」,能夠「及時」而「有效」的「解決問題」或「解決困難」者。
(三) 就「組織」與「系統」的觀點 :
1.「現代組織理論」是採「開放系統」的「理論觀念」,因此對於「效率」的「解釋」又有了「更高的層面」,所以「效率」不只是「達成組織」的「目標」,而且更要「顧及」對「社會」的「貢獻」( 價值 )。
2. 此外,「組織」是與「外在環境」保持「互動」的「體系」。
效率屬可量化之成果..
效能為可造成之...影響..屬質量化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