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公職◆憲法
>
93年 - 93 關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06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93年 - 93 關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06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3年 - 93 關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06
年份:
93年
科目:
公職◆憲法
17.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縣長辭職或死亡時,所遺任期不足多久即可不再補選?
(A)不足二年者
(B)不足三年者
(C)不管所遺任期多久均須再補選
(D)不管所遺任期多久均不再補選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dimlife83
B2 · 2018/07/23
推薦的詳解#2932986
未解鎖
三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遺任期不足二年者,...
(共 2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8
0
風
B3 · 2019/04/13
推薦的詳解#3288560
未解鎖
請問如果任期超過2年呢?
(共 1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