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下列何者股票於募集及發行時,無庸依證券交易法第 22 條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
(A)普通股股票於創櫃板募集及發行時
(B)私募之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時
(C)普通股股票於流通市場再次公開發行時
(D)上市公司募集發行可轉換公司債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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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7), B(56), C(63), D(34), E(0) #3224564

詳解 (共 3 筆)

#6182736
(A) 普通股股票於創櫃板募集及發行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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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730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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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4575

創櫃板設立的目的是為了扶植微型創新企業,若要求這些規模尚小的公司都依《證交法》第 22 條向金管會申報生效,行政成本過高。


因此,法規給予豁免,只要符合創櫃板的規定,就無庸依證交法第 22 條程序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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