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假設甲公司不可轉換、累積特別股之每年股利為$22,000,至X9年初共積欠2年股利,尚未發放。X9年中,甲公司宣告特別股股利$58,000,並發放特別股股利$55,000。試問在計算每股盈餘時,應減除之特別股股利為何?
(A)$22,000
(B)$55,000
(C)$58,000
(D)$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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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3), B(23), C(15), D(4), E(0) #3461836
統計: A(63), B(23), C(15), D(4), E(0) #3461836
詳解 (共 4 筆)
#6568743
特別股因享有盈餘優先分配權,所以計算每股盈餘時,累積特別股無論是否宣告發放股利,特別股股利都要從稅後淨利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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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65952
特別股股利為優先發放,因此需要扣掉當年度特別股股利,才能計算E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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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3490
這是一個關於每股盈餘計算中,普通股的盈餘分配的題目,重點在於計算應從普通股股東盈餘中減除的特別股股利金額。
題目分析與解題步驟:
* 已知資訊:
* 特別股性質: 不可轉換、累積特別股。
* 每年特別股股利: \$22,000。
* 期初(X9 年初)累積股利: 累積了 2 年未發放的股利。
* X9 年中宣告的特別股股利: \$58,000。
* X9 年中發放的特別股股利: \$55,000。
* 目標: 計算在計算每股盈餘 (EPS) 時,應從普通股可分配盈餘中減除的特別股股利金額。
* 會計原則(依據 IAS 33/FASB 規定):
計算每股盈餘時,分子的普通股股東可獲盈餘,必須扣除當期應分配給特別股股東的股利金額。
* 計算步驟:
步驟一:計算 X9 年應分配給特別股股東的總金額(用於計算 EPS 的分子)。
* 累積特別股的股利計算: 累積股利應以宣告當年度應付的金額為準,不論實際發放與否,且無論以前年度是否累積。
* 當期(X9 年)應付特別股股利: 每年 \$22,000。
* 雖然年初累積了 2 年的份,但計算 X9 年 \text{EPS} 時,只需要扣除當年度(即 X9 年度)應給予特別股股東的股利。
* 應減除的特別股股利 = X9 年的每年股利 = \$22,000。
步驟二:分析干擾資訊 (誤導資訊):
* 年初累積 2 年股利: 這是計算期末保留盈餘時才會用到的資訊,與 X9 年 EPS 計算分子中的「當期特別股股利」無關。
* 宣告 \$58,000 和發放 \$55,000: 這是指實際宣告與發放的金額。然而,當計算 \text{EPS} 時,我們扣除的是當期應得的法定股利(即每年 \$22,000),除非題目有說明當年度應分配的金額是基於宣告的 \$58,000 重新計算,但通常累積特別股是以票面股利計算當期應扣除額。
結論: 由於題目問的是計算 \text{EPS} 時應減除的特別股股利,這是指當年度應分配給特別股股東的法定股利。
* 選項比對:
計算結果 \$22,000 對應選項 (A)。
答案:(A) \$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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