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管理學會_春季壽險管理人員暨核保理賠人員測驗:保險法規#126240
年份:114年
科目:人壽保險管理學會◆保險法規
17. 要保人對於保險契約內所載增加危險之情形應通知者,應於知悉後通知保險 人。關於要保人危險增加之通知義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危險雖增加,但損害之發生倘不影響保險人之負擔者,要保人得不負通知 義務
(B) 危險增加,不由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行為所致者,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 於知悉後五日內通知保險人
(C) 危險增加,由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行為所致,其危險需已達於終止契約 之程度者,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始應負通知義務
(D) 保險人接獲危險增加之通知後繼續收受保險費者,得提議另定保險費。要 保人對於另定保險費不同意者,其契約即為停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