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7.刑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 「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上述之規定,屬於何解釋?
(A) 立法解釋
(B) 司法解釋
(C)行政解釋
(D) 文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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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86), B(83), C(43), D(248), E(0) #269357

詳解 (共 3 筆)

#5060524
(A)立法解釋:立法機關對於法律條文涵義所做的解釋。(EX.對人民或相對人)
(B)司法解釋:司法機關對於法律條文涵義所做的解釋。(EX.大法官會議,判例,司法行政)
(C)行政解釋:行政機關對於法律條文涵義所做的解釋。(EX.行政釋示,拘束行政機關)
(D)文理解釋:又稱文義解釋,係指依據法律條文上的用語文義或字義,以及通常使用的方式所做的解釋,以確定法律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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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4546
用法條規定直接解釋就是立法解釋
(共 1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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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1524
直接從法條規定來解釋稱立法解釋
(共 1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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